【武汉360家长论坛】用户守则
本论坛为公益性公共论坛,为家长服务,为孩子的成人成才服务。欢迎加入本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武汉360家长论坛]用户(包括游客和所有会员)。
第二条 本论坛网民必须无条件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论坛会员
第四条 论坛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论坛用户资料不接受个人或单位任何意义上的查询,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论坛保留结束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第五条 在论坛注册成为本论坛正式用户后,获得论坛内所有普通用户权限。
第六条 使用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将不会通过论坛身份认证,论坛有权禁止或删除该帐号。
第七条 用户一旦注册成本论坛的合法用户,自行保管帐号、密码,用户对自己的帐号、密码和安全负责。
第八条 论坛用户应友善互助、平等相待。
第九条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论坛全体成员的利益,承担一切因自己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章:言论规则
第十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发布虚假交易信息,进行欺诈行为。
第十一条 本论坛不得谈论时政类信息。对于时政类信息帖子,一律删除。
第十二条 支持和鼓励原创,转帖请注明。
第四章:论坛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十四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个正式开放版块版主。
第十五条 论坛用户有权对论坛建设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 论坛用户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团队成员的投诉。
第十七条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五章:论坛管理
第十九条 论坛设定管理员、版主、副版主等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二十条 论坛管理员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一些论坛战略方面的事务,以及论坛改版、论坛功能增加增强等一些技术性方面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版主负责论坛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副版主管理等事务性方面工作。
第二十二条 副版主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本论坛管理团队负责。
第六章:处罚原则
第二十四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侵害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进行关闭权限、删除帐号或封IP地址等处罚,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版权声明
第二十六条 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二十七条 本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用于本论坛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二十八条 论坛的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转贴的文章、图片、视频)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二十九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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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责任声明
第三十条 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论坛用户因为违反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论坛各讨论版中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凡在[武汉360家长论坛]任一版面发帖、回帖将被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论坛保留修改论坛基本规则的权利。本基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